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國在南中國海西沙群島的毗連區海域進行正當的石油鑽探活動,越南方面不僅強力干擾,還在國際社會製造輿論,誣告中國侵犯其主權。一時間南海再掀風波,形勢頓時緊張。
  本來,中國海洋981鑽井平臺到西沙群島的中建島以南的毗連區海域進行油井鑽探,是在不存在任何法理爭議的區域進行正常的資源開發活動。我們知道,中國鑽井平臺於今年5月2日在中國的領土中建島以南偏東17海裡的毗連區海域進行鑽探,之後又轉場到南偏西的17海裡的海域。根據國際習慣法,毗連區是沿海國從領海基線測量的12海裡領海之外起不超過12海裡的海區,它雖然不是享有完全國家主權的領海,但卻是有別於專屬經濟區其他部分的特殊區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3條則特別規定了沿海國在毗連區內為維護本國主權和法律秩序享有特別的管轄權利。當然,沿海國家在海基線之外還享有200海裡專屬經濟區的資源開發權利。1992年中國政府頒佈的《領海及毗連區法》規定中國可以在毗連區內對違法行為行使管制權。顯然,無論從中國的國內法還是國際法的角度看,中國上述海洋開發行為是完全正當合法的。
  然而,面對中國合理合法的海洋開發行為,越南方面卻罔顧法律,派出執法船和武裝漁船衝撞我維護權益的海警和漁船1416次,試圖直接破壞我鑽井設施。越方甚至不顧侵犯中國海洋權益的事實,惡人先告狀,先後向聯合國遞交公函,聲稱中國嚴重侵犯越南主權,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反對中國在越南聲稱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內設置鑽井平臺,以及部署艦船進行保護。越南的所作所為,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是無視國際法而嚴重侵犯中國權益的行為。
  為此,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曾於5月22日和6月9日兩次就越南非法強力干擾中國企業在西沙群島海域正常鑽探作業一事照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併在第二次照會中轉去中國的立場文件《“981”鑽井平臺作業:越南的挑釁和中國的立場》,要求秘書長將這一文件作為聯合國大會文件散髮給聯合國全體會員國。立場文件中無可辯駁地擺明瞭西沙群島屬於中國領土的歷史事實和法律依據,譴責了越南無理取鬧的違法行為,特別值得註意的是,還指明瞭越南方面曾經在政府的聲明和照會,以及在報刊、地圖和教科書中,都正式承認西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事實。同時還在文件中附有中國企業的作業位置圖以及越南政府正式承認中國對西沙群島主權的相關歷史文獻資料。
  事實重於雄辯。越南到處嚼舌鼓噪,反誣中國,是自食其言。我們知道,國際習慣法有個普遍接受的原則叫做“禁止反言”原則。即作為主權國家的代表者的政府正式宣誓和通過文件表明的立場,具有法律效應,必須一以貫之地承擔義務和責任。然而,越南方面的言行已經將其曾經負責任地明確宣示的立場拋到九霄雲外。一國政府如果對於其重大的國家主權問題立場隨意進行更改,將顯得毫無信譽和誠信可言,那將難以在國際社會立足。
  越南近幾天又與菲律賓搞什麼島嶼駐軍聯誼交流,試圖抱團取暖;還仗著正在政治右傾化的日本的慫恿和以霸權邏輯推行“亞太再平衡”的美國鼓動,試圖拉大旗作虎皮,醉心於向中國挑釁。殊不知,它在前沿是以卵擊石,一無所獲;而在後院則經濟難振,社會不穩。奉勸越南和菲律賓不要自不量力,挑釁到底,而應認清自身根本利益所在,理性務實地尋求與中國公正合理討論解決問題之道,最終為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大局和互利共贏的未來而共同努力。
  (蘇浩,外交學院外交學系教授,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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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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