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半的女童木木坐在小床上,撲閃著長長的眼睫毛,透過鐵柵欄望向房間另一頭正在啼哭的小嬰孩。“朵朵哭啦”,她熟練地下判斷說,“要抱了。”
  沒有人抱起小床上那個啼哭的、5個月大的孩子,成年人都在房間外忙碌。這裡是上海兒童醫院的新生兒科病房,護士們在玻璃窗外一張張小床之間穿梭,護理著數十個嬰兒。而在這間約10平方米大小的房間里,身體健康的木木已經習慣了在病床上獨自成長。
  她沒有“白天”和“黑夜”的概念,分不清自己的維尼小熊玩偶究竟是“貓”還是“狗”,也不會數數。她最早學會說的話是“醫生,收病人啦。”因為沒有戶口,木木沒法接種任何疫苗,也正因此,小姑娘很少能走出新生兒科室。這兩年半里她的全部世界,就是病房裡圍著一圈柵欄的嬰兒床。
  但木木並不是一個“沒人要”的孩子。一名上海當地的律師從兩年前就試圖收養她,該市少年法庭的法官也希望幫助她進入一個正常的生長環境,而當地婦聯、民政部門乃至警方都在其中出過一分力……
  然而,不論她們有多麼熟悉法律,又是如何努力,卻全無辦法把這個孩子從新生兒病房那張不足兩平方米的病床上解救出來。
  “媽媽,你能帶我回家嗎?”木木曾問鄧瑛。鄧瑛無言以對。
  律師鄧瑛至今記得第一次見到木木的情景,那時候木木才8個月大,坐在新生兒科的小病床上,一臉不高興的樣子。看見鄧瑛的時候,突然綻出笑容。
  “那大大的眼睛,長長的睫毛,我一下就喜歡上她了。旁邊的人都說,她和我有緣。”鄧瑛說。
  有一個14歲兒子的鄧瑛原本是去兒童醫院當志願者的。她與丈夫在上海發展了10多年,生活穩定,事業有成,閑暇時總在做義工。看著只能在醫院小床上活動的可憐小女孩,她萌生了“給寶寶一個家”的念頭。
  木木的親生母親是一起偷盜案的嫌疑人,早產生下孩子之後,偷偷從醫院跑了,再也沒出現。護士們雖然能照顧孩子的生活,但誰也沒法像個真正的母親那樣,長時間地把木木抱在懷裡,或是在她咿呀學語時專心教她說話。如今,兩歲半的木木還在用著“尿不濕”,她已經學會了對著玻璃外大喊“換布啦”,然後摟住前來換尿布的護士姐姐,“咯咯”笑著不撒手。但是沒辦法,也就抱那麼30秒,護士便匆匆離開,繼續工作去了。
  木木與病區里的清潔工爺爺老呂是最好的朋友。老爺子自個兒文化水平也不高,可他每天打掃完了衛生,總能陪她玩,給她教點什麼。他生怕孩子成長起來跟不上同齡人的節奏。
  兩年前,鄧瑛家裡連小睡床都準備好了,她卻發現,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木木根本沒法走出醫院。
  “如果父母給的資料都是假的,那醫院公示兩個月沒人認領後,孩子就能被送到福利院去,也許有家庭就能收養她。”兒童醫院新生兒科護士長杜瑩敏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而木木的母親留下的資料有一項是真的,那是一張證件照。”
  因此,木木不算棄嬰。哪怕除了這張照片,醫院對她家人一無所知。
  如果想要收養木木,首先得讓法院取消孩子從未出現的雙親的監護權,雖然我國的民法通則里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的條款,但現實生活中,鄧瑛卻找不到能提出這項申請的“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
  “民政部門只管那些真正的‘三無’兒童,可是木木不算孤兒;醫院是救助機構,他們也不可能出面起訴孩子父母;法律還規定了居委會或父母所在單位能夠起訴,可是,像木木這樣的孩子,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誰,又能上哪兒找居委會呢?”
  鄧瑛把相關的大小部門“都問了一圈”,最後發現的現實是“別說收養,就連把這孩子從當前的困境里解救出來,都沒有一點辦法”。
  與木木最相關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宣示性的法律,也就是說,“規定雖然很多,但如果不這麼做,也是沒有責任的”。
  她唯有看著木木在醫院的病房裡,從8個月大的嬰孩長成沒有家人陪伴、也見不到外面世界的小姑娘。
  “媽媽,你能帶我回家嗎?”木木曾問鄧瑛。鄧瑛無言以對。
  在兒童醫院新生兒病房裡成長的木木,常常扶著圍欄對路過房門的醫護人員喊“爸爸”、“媽媽”,以吸引他們進來陪她玩會兒。
  據媒體報道,過去5年裡,像木木一樣既算不得被遺棄兒童,又找不到地方接收的“困境兒童”,在上海的24家醫院里,共出現了144例。
  無論如何不忍心,她都沒辦法讓木木離開新生兒科的那張小床,給她普通的家庭生活。
  “我們以前也接受過許多媒體採訪,都沒用,”上海一家兒科醫院的宣傳人員這樣拒絕了本報記者的採訪請求,“事情沒法解決,還冒出好多家長專門把不要的孩子扔到醫院來。”
  新生兒科的杜瑩敏護士長曾與醫院保衛科的幹部、街道上的民警一起尋找過朵朵的親生母親。他們通過身份證上早已無人居住的地址,尋訪到她的老鄰居,再尋訪到早已改嫁的外婆家,才發現朵朵的母親未婚生子,而外婆對這個外孫女並不歡迎。
  面對當地媒體的攝像機鏡頭,這位中年婦人的表情僵得像塊岩石:“說句不好聽的,我自己都沒玩夠呢,還去幫她帶這個小孩?”
  特意帶上為朵朵拍攝的視頻,想以此打動她親人的杜瑩敏無功而返。
  木木在兒童醫院滯留兩年後,今年年初,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朱妙因一個偶然的機會得知這些被留在醫院里的“困境兒童”的狀況。她覺得自己“不管不行”。
  她對另外兩個“困境兒童”的遭遇同樣記憶深刻:“一個是父母都吸毒的兒童;第二個父親是上海人,但他有自己的家庭,母親是外地人,孩子父親一開始隱瞞已婚身份,有了孩子之後又不要,母親養不起,就把孩子扔在醫院。差不多有3年了。”
  儘管看起來沒什麼希望收養,鄧瑛還是每個月都去看木木,每次乍一見面的時候,孩子都會做出不高興的樣子。鄧瑛心裡知道,“她怨我不能常常陪她玩”。說起每次好不容易哄得木木笑了,卻又得在她的不情願中告別時,這位看起來頗為幹練的律師忍不住擦了擦眼淚。
  無論如何不忍心,她都沒辦法讓木木離開新生兒科的那張小床,給她普通的家庭生活。
  與她相比,杜護士長的意見更加理性:至少能有個什麼規定,讓這孩子按時打預防針吧?
  而法官朱妙決定更進一步。她聯繫婦聯、民政部門與警方,嘗試按照《民法通則》中關於取消監護權的規定,真正落實一個解除困境兒童父母監護權的案例。
  “不能忍受的案例太多太多了,”她說,“譬如去年南京那個,吸毒媽媽拋下兩個孩子不管,最後孩子在屋裡生生餓死的案例,能容忍嗎?”
  在這位法官的眼裡,這些不曾被父母遺棄,卻得不到妥善照顧的“困境兒童”,面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法律的缺失。
  “醫生、老師或者鄰居發現虐待或是傷害兒童的事情之後,應該向誰報告?居委會發現這樣的小孩以後,是不是有權利馬上把孩子救出來,交給民政局?48小時、72小時內,政府各個部門應該做點什麼?有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去為孩子做心理干預和心理輔導?”朱妙拋出了一串問題,解釋道,“法律就是該規定到這麼細的。”
  可在她看來,理想與現實的距離還很遙遠。“當下上海市的福利部門,甚至都不具備將困境兒童解救出來之後臨時監護的職能,沒有場地,也沒有資金。”她說。
  “所有兒童都應該在國家的保護之下。要避免這些悲劇,最重要的事情是立法。”
  儘管遭遇重重困境,鄧瑛卻不曾放棄奔走。
  她一度覺得看到了希望。在上海一些社會人士的呼籲下,去年12月27日,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民政部門應當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通過設立兒童福利機構、委托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收留撫養。
  但這名律師隨後發覺,這個今年3月起實施的條例,依舊很難起作用:“地方性法規跟法律起衝突的話,是要以法律為準的。所以還是得指望立法。”
  與此同時,法官朱妙也在盡著自己的努力。“不一直在說中國要形成案例嗎?可以說,中國是誰都沒有責任——但也誰都有責任。法條看上去很漂亮,好像法律是管這些孩子的,但如果沒有民政、婦聯、公安這幾個部門聯手,不可能形成案例。”
  她沒法無視法律遭遇的現實困境:就算有人願意向法院提出申請,並且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取消家長的監護權,那接下來呢?民政部門是否有義務繼續養著這個孩子?萬一孩子找不到寄養家庭呢?
  她羡慕臺灣的少年法庭。去參觀的時候,她曾“非常震撼”地發現,那裡的少年法庭有一間會議室,裡面放著“他們那裡的‘勞動局’、‘民政局’、‘衛生局’、警署……所有相關部門的名牌”。名牌後是忙碌的工作人員。那裡的工作人員告訴她,根據當地《兒童福利法》,這些部門每周都得上法院領一次單子,看自己需要為孩子們解決什麼問題,“在‘國家監護’的前提下,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法律規定得清清楚楚,不用為孩子的後路發愁”。
  幸運的是,上海的各政府部門都願意在這件事上出一把力:公安機關答應與孩子親生父母溝通,做相應的調查取證工作;婦聯答應做一兩個極端案例的起訴人,幫助“困境兒童”解除父母的監護權;民政部門也願意“托底”,“突破一下”,收留兩個這樣的孩子。
  事實上,朱妙心裡清楚,大家都是在操勞分外的事情:“這些部門,誰都沒有義務去這麼做。”
  最終,她與素不相識的鄧瑛得出了類似的結論,“所有兒童都應該在國家的保護之下。要避免這些悲劇,最重要的事情是立法。我們需要的是一部具備更強操作性的《兒童福利法》”。
  令朱妙感到驚喜的是,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不少家長都把孩子接了回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公安機關在兒童保護方面,可以對監護人進行行政處罰。一般婦聯去或者醫院去找他,他可能有時候不會理睬。”
  她們的下一個幫助對象,是生母遲遲不願出現的朵朵。
  但朱妙並不希望自己的工作停滯於此:“你看過《刮痧》嗎?醫生一發現可能的受害兒童,立刻向兒童福利部門報告,立刻就有人把孩子送到安全的地方,不管父母怎麼呼天搶地的,社會對這樣的傷害完全不容忍。”她知道,比起個案的解決,真正能夠幫到這些孩子的,還是法律的完善。
  親生父母都下落不明的木木的回家之路,也出現了意想不到的轉機。經過媒體報道後,木木的一個同鄉幫助有關部門找到了她的外公家。老人家從不知道自己還有外孫女兒,但他看了孩子的眉眼,一下就確信這是自己家的娃娃。也就是在親人們趕來上海做親子鑒定的時候,新生兒科的醫護人員們才知道,叫了快3年的“阿木”,並不是孩子的本名,“也許是當時送她上醫院的老鄉的名字”。
  在兒童醫院新生兒科那張小小的病床上,木木第一次穿上了家人送來的彩裙,看見喜歡的大人,她會變戲法似的從玩偶堆里掏出一頂來自家鄉的小花帽,甜甜地說:“媽媽,幫我戴。”
  不論如何,她在這裡的孤單,不會延續太久了。  (原標題:幼童苦困醫院,誰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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