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直接組織查辦江蘇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
  15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犯罪被立案偵查
  正義網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戴佳)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在江蘇昆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調查中,已對15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涉嫌玩忽職守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4年8月2日7時34分,位於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拋光二車間發生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事故發生後,最高檢第一時間派員趕赴事故現場,直接組織查辦,成立了由最高檢和江蘇省三級檢察機關組成的檢察專案調查組,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統一組織協調下,與各個部門密切配合,圍繞中榮公司廠房設計施工、除塵設備安裝驗收、日常監督管理等環節是否存在瀆職犯罪等問題依法獨立、同步開展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行為。
  經調查發現,在江蘇昆山“8·2”爆炸事故中,當地政府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保、消防等部門相關責任人存在失職瀆職問題,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已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犯罪依法對昆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安委會主任陳藝,昆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黃惠林,昆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原參謀王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宋秀堂,昆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玉東等15人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在對相關人員瀆職犯罪開展偵查的同時,檢察機關還深挖瀆職犯罪背後的經濟犯罪問題,現已查明昆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昆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科科長、安委會辦公室主任葉錫君,昆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玉東,昆山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仇建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宋秀堂,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原參謀王劍、尹有海等7人涉嫌受賄犯罪。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做好立案偵查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固定完善證據,及時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確保辦案效果。”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主要負責同志告訴記者。
  又訊(記者戴佳)2014年12月31日,江蘇省昆山市檢察院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對昆山“8·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責任人、昆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後認為,中榮公司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被告人吳基滔、林伯昌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吳升憲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應當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最高檢直接組織查辦昆山"8·2"爆炸事故 15人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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